2025年西南环保中心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四川区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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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西南环保中心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四川区域)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500.00万元(不含税), 1635 万元(含税9%);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西南环保中心承揽了业主方四川区域部分井场油基岩屑处置业务,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的回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可由处置单位分包,油服作为处置单位,无危货运输资质,因此需将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进行分包。
2.2 标的物:油基岩屑运输车运输服务。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四川区域各井场的油基岩屑运输至自贡沿滩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站。
三、资格要求
2025年西南环保中心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四川区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1)投标人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不良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内部报表)完整版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提供承诺书)。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或其它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有关规定,无公司员工参与投标人的投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书)。
(7)未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地质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需出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员男性驾驶员不大于60周岁,女性驾驶员不大于55周岁; 驾驶员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证书; 押运员需具备危险品押运资质证书; 专职安全员具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且在“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服务系统”中可查询; 如项目实施涉及HSE证、硫化氢证,能够提供具备相关证书的人员;配送车辆至少配备1具符合国家标准的干粉灭火器。
6.投标人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提供复印件证明。配送车辆至少5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证中经营范围覆盖所承运的危险货物运输9类。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9:00:00至2025年07月30日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