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及下属单位2025-2027年度公款存放定点银行资格入围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2
根据甬财政发【2015】894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及甬财政发【2016】70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库【2021】986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更新2025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等规定,现对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及下属单位2025-2027年度公款存放定点银行资格入围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及下属单位2025-2027年度公款存放定点银行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NBITC-2025(请登录)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段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中标单位数量

服务要求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款存放

2年(合同一年一签),定期存款的存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定期存款到期后招标人暂不收回使用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但累计存期不超过两年。

4家

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公款存放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宁波设置的分支机构,且在宁波市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投标人);

2、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

3、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或其市分行)在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请登录)

3、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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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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