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风及熏蒸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招标人为 江苏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通风及熏蒸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通风及熏蒸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2.3 招标范围:通风及熏蒸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71.06万元,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次投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商针对风机设备的有效授权书。同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型号的风机设备,仅可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风机或环流系统改造类似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验收合格证明可以是项目验收证明或甲方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