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仓山区金山佳园6号楼2梯、6号楼3梯、9号楼2梯更换电梯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元
采购包1(仓山区金山佳园6号楼2梯、6号楼3梯、9号楼2梯更换电梯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1 |
电梯 |
否 |
1(台) |
230000 |
230000 |
3000 |
6号楼2梯 |
2 |
2-1 |
电梯 |
否 |
1(台) |
230000 |
230000 |
3000 |
6号楼3梯 |
3 |
3-1 |
电梯 |
否 |
1(台) |
230000 |
230000 |
3000 |
9号楼2梯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技术规格与图纸经双方确认,50天货到工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3):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包括:(1)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3:
特定条件1: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特定条件2: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证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2、3。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24至2025-0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