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区项目部2025-2026年LNG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日期:2025-07-23 运输  

新疆工区项目部2025-2026年LNG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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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工区项目部2025-2026年LNG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294.30万元(含税 税率9%);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新疆工区项目部2025-2026年钻机冬季生产锅炉供暖技术服务项目预计于2025年10月开工。部分锅炉采用LNG作为燃料,供暖燃料LNG需从液厂拉运到各井位。因该项目需要LNG运输车辆,新疆工区项目部自有运输车辆不足,不能满足生产需要,LNG运输服务项目需要具有相关资质和车辆的单位承接。拟采用公开招标,根据生产需要,选取1家单位中标,中标单位承担100%的工作量。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合同,执行固定单价,据实结算。预计费用294.3万元(含9%增值税)。

2.2 标的物:将供暖燃料LNG从液厂拉运到各指定井位。

2.3 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9日2026年3月31日。

2.4 服务地点:西北工区。

三、资格要求

新疆工区项目部2025-2026年LNG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合法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道路运输相关资质,具有6辆以上LNG运输车辆及充装、押运人员。

3.供信用中国查询生成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对当前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因发生安全环保违法行为导致地方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及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7:00:00至2025年07月29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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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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