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64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苏发改基础发〔2025〕52号文执行,招标人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申线兴东线至至海安界段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工程起自兴东线与连申线交汇口,讫于连申线盐城与海安界,全长约36.3公里,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航道工程、锚地工程、绿化、信息化工程等的招标代理服务。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LSXHD-DL 标段。招标范围主要为: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类、监理类、跟审类、咨询类、保险类、检测类、监控及监测类、环保类等所有项目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招标工作,具体标段划分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具体招标范围以业主负责实施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写招标方案、编写和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招标限价(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发放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组织投标预备会(如有)、回复招标文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相关招标资料移交、整理、归档和备案;协助发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协调合同签订事宜;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以及与招投标相 关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周期:满足项目的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 为准,下同)完成过建安费不低于1亿元的航道基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⑴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下同)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1.4信誉要求
⑴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服务类)为准);
⑵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⑶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8月13日 15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8月13日 16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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