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发改审批【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新田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田县 。
2.2 建设规模: 新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其中新增建设4.8万亩,改造提升3.2万亩)(1)田块整治:田块整治50处/7806.07亩,主要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及耕作层地力保持。(2)农田地力提升:土壤改良8.0万亩,采用深翻耕、种植绿肥、施撒有机肥进行地力培肥。(3)灌溉与排水:山塘69座;河坝31座;泵站50座;衬砌明渠(沟)553 条总长 245.79km,其中灌渠 344 条,总长 190.702km;排渠 109 条:(4)田间道路:机耕路138条,总长63.35km,长 55.088km。其中碎石路面机耕路135条,长62.206km;生产便道3条,长1.655km。(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计4处,总长1.92km,其中岸坡防护工程2处,长1.0km;沟道治理工程2处,长0.92km。
2.3招标范围:项目区实地测绘、勘察、初步设计、上图入库、耕地占补平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区实施前实地测绘勘察、平面图测绘;②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包括扩大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概算编制及图纸绘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施工图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审核变更内容,提供变更图纸,负责施工期间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年度结余资金的设计等后续服务;③完成补充耕地的选址、测量、设计预算及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及数据建设等工作;④上图入库,负责办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及后续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新田县设立设计项目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其它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有必须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2.4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总服务期4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图集);初步设计评审后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修改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含预算和实施方案图集));其他技术服务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成果资料。
2.5标段划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引调水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 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测量、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即日起~2025年08月14日09 时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