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路桥分局青岛官路水库项目砂石料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7-23 砂石料   砂石   石料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砂石料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官路水库是为缓解胶东地区尤其是青岛市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而建设的大型调蓄工程。位于青岛胶州市和潍坊高密市交界处墨水河下游(墨水河入南胶莱河口上游约1km处),在已废弃官路水库基础上扩建而成,水库南距青岛胶州市15km,西距潍坊高密市18km。水库总库容2.11亿m3,设计最高蓄水位28.80m,兴利库容1.92亿m3.死水位9.70m,死库容0.19亿m3,水库采用均质坝,围坝轴线总长12.689km,围坝最大坝高为24.4m。项目施工范围为围坝桩号10+800-12+689、0+000-1+000段围坝、入库泵站及高密平度出库泵站穿坝部分、相应围坝段河道改道(顺溪河河道中心线桩号0+954-4+595,含穿堤建筑物)截渗沟等土建、监测、金结(仅安装)、机电及相关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公司青岛官路水库项目部施工所需砂石料一批。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1

中粗砂

/

28000

2

碎石

4-10cm

6500

3

碎石

0.5-2cm

18000

4

碎石

2-4cm

16000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

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招标范围内砂石料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5年09月起第一批到货,剩余量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按批次到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市官路水库工程围坝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地点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GBT14684-2011建设用河砂;GBT14685-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DL/T5129-201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若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1个采购规格的产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与厂家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砂石料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

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04日10: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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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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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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