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7-29 23:59
招标编号:ZTSJ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合肥轨道202432#地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施工电梯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四局合肥轨道202432#地块项目 于2025年4月28日中标,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计划工期:900天;合肥轨BH202432号地块位于包河区,西至泉州路、东至珠方支路、南至义城路、北至泉福支路,规划用地面积3.65公顷(约54.7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9.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项目包含13栋住宅楼、4栋配套用房(两栋商业用房,两栋服务用房),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总户数470户。
2.2招标内容:设备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设备包件划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曳引式静音施工电梯 |
SGDT-01 |
部 |
15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有投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作业人员相关有效复印件(加盖红章)。 2.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需大于500万人民币,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具有2022年-2024年内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6个月完税证明。 3.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生产厂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原厂原品牌),不少于2份。 4.供货业绩: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至少三个相关设备租赁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且目前在合作的大中型项目不低于3个的租赁业绩至少3套(含相应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5.供应能力要求:在租的曳引式井道电梯数量不低于50台并提供近一年设备备案证,且在租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资产,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设备年限要求:设备出厂距进场安装时间不超一年。必须配备一名现场常驻人员进行管理及日常的维保检修。 6.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1月1日(至谈判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
4 |
2 |
物料提升机 |
部 |
2 |
注:1.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