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中交内蒙建设2025年7月挂篮及模板租赁招标公告
由中交(内蒙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荣乌高速公路乌玛联络线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项目(下文简称:中交(内蒙古)乌石项目)所用挂篮及配件租赁,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现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挂篮及配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中交(内蒙古)乌石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界内,起讫桩号为K16+242-K18+760.526与G1816乌玛高速宁夏境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相接,合同额暂定4.39亿。计划工期:6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项目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详见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2.1.1 本次挂篮、模板租赁采购招标分为2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1.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