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A00000338493
招标人为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所需水稳、沥青砼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交融智链平台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东西段桩号K84+689~K91+605,全长6.916km,是青岛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高密、胶州的主要通道,为沿线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项目为大中修工程,主要对沥青路面进行维修,同时对项目沿线排水、护栏、标志等设施进行完善修复,内容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桥涵、交叉等工程。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G309大中修项目。
项目开工时间:2025年7月4日项目预计完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水稳、沥青砼,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水稳、沥青砼,水稳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标准要求,沥青砼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
2.2.3本次水稳、沥青砼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6)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4)合作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整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