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柏林村一期安置房电梯项目(二标段)(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5 电梯   南昌县  
受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八一乡胡华村安置房、柏林村一期安置房、雄溪村二期一批安置房电梯项目的柏林村一期安置房电梯项目(二标段)及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需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标段预算(元)

1

柏林村一期安置房电梯项目(二标段)

15

柏林村一期安置房电梯项目(二标段)共15台,招标控制价为3139855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9)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并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

② 代理商所投品牌的制造商还须具备上述电梯制造商资格要求规定。新旧证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执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不得转包,亦不得分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三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一、二、三标段投标,但最终仅能中标一个标段。具体规则为:按一、二、三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评审,若投标人在任一标段被确定为中标排序第一名,则自动丧失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也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如投标人再次成为下一标段中标排序第一名时,须上传放弃函加盖公章扫描件至招标代理。确保每个投标人最终仅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投标人未按以上原则配合执行,将取消中标资格。

三、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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