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5 润滑油   监理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项目业主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

2.3项目概况: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在石蜡过滤装置西侧布置装置区,新建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装置一套,包含高压进料系统、反应加热炉、异构脱蜡+补充精制反应器、氢气压缩机系统及常减压分馏系统,配套建设机柜间、区域配电室、污水提升泵站及初期雨水提升泵站。调和油罐组东侧布置罐组区,新建润滑油重油罐组(165A)、润滑油轻油罐组(165B)及附属设施。在厂区脱盐水站厂房南侧,脱盐水变电所东侧,新建1台工艺凝液ORC余热发电装置,装机容量800kW。

2.4招标范围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的采购、施工、交工验收、竣工后试运行、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及其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环境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施工组织协调等,参与项目试车、专项验收、竣工结算,配合审计工作,并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等。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等要求执行。

2.5实施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项目建设工期约16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监理人应具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注册在本单位。

3.4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石油化工等行业监理资格证,并注册在本单位。

3.6监理员应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经验,并注册在本单位。

3.7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监理机构人员数量不少于9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HSE管理、土建、水土保持管理、钢结构、设备、大件吊装、管道、电气、仪表、焊接、无损检测、防腐保温、进度计划及控制、费控、资料(文控)等专业的专业监理设置齐全,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条件要满足现场工作及工程旁站监理的要求,不能有在监项目;各专业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且专业齐全,满足现场工作要求,同时向委托人提供监理人员入场计划,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无偿增加监理人员。

3.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或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管理。委托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的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

4.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从事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满5年。

4.3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或HSE经理的业绩,且单项监理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具有10年工程监理经验。

业绩时间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监理内容、合同签订页、监理人员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的在册职工,且须提供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管理。委托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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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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