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线3#阀室改扩建项目
标段编号:营盘联络线 3#阀室改扩建工程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25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标段收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5 09:00:00 开标时间:2025-08-15 09:00:00
标段内容:在已建营盘线3#阀室北侧新建 1 座大洼分输站,临建大洼分输站设计输量 15.4×108Nm3/a,设计压力10MPa,盘锦祥泰分输支路设计输量3.2×108Nm3/a。进出站管线与已 建营盘线3#阀室动火连接。大洼分输站主要功能为接收营盘线来气,经过过滤、计量、调压后向下游输送。营盘线3#阀室由监视阀室调整为监控阀室。站场联络线长度约66m。具体内容包括输气工艺、输气站场、防腐、 自控、 供电、公用工程、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工程等。 营盘线自动控制系统采用 SCADA 系统对站场进行监控、调度和管理等, SCADA 系统由调控中心、站控系统和通信系统等组成。新建大洼分输站作为营盘线的一部分,站场的控制水平不低于营盘线整体的工艺控制水平。自动控制系统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的需要,监控现场所有的输气工艺、电气、辅助设备或设施,以达到保证该管道安全、平稳和高效运行的目的。实现管道全方位感知、综合性预判、一体化管控、自适应优化的智能化管道目标。新建大洼分输站的控制水平不低于营盘线整体的工艺控制水平,达到在国家管网油气调控中心和国家管网油气备控中心对站场进行自动监控的技术水平,能够实现三级控制管理。通过推进管道数据统一共享,实现“全数字化移交、全智能化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需具备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长输管道GA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提供:有效的资质文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GA1级压力管道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设备对应的施工能力应作出承诺。 3.3 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完成至少1项油气管道(含站场)或类似站场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业绩或单项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类似站场指天然气管道的首站、压气站、清管站、分输站、末站、计量检定站等),业绩良好且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 2、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包含且不限于姓名、职务、项目概况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或由业主、监理双方签字盖章的项目过程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完整 ,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经理或副经理业绩证明。 3.3.2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5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至少1项油气管道(含站场)或类似站场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业绩或单项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且完成情况良好。(类似站场指天然气管道的首站、压气站、清管站、分输站、末站、计量检定站等)。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以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人员姓名,还需提供由业主、监理双方签字盖章的项目过程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完整 ,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3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总监) 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至少1项油气管道(含站场)或类似站场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业绩或单项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门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主要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人员姓名,还需提供由业主、监理双方签字盖章的项目过程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无法体现完整 ,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至少1项油气管道(含站场)或类似站场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业绩或单项金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站场指天然气管道的首站、压气站、清管站、分输站、末站、计量检定站等),业绩良好且无施工安全质量事故。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 2、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业绩主要信息的,需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7)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9)提交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10)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注:(1)-(7)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需提供书面承诺证明)。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为不可替换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3)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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