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安局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8 公务用车   保险   韶关市  
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韶关市公安局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财产保险服务 韶关市公安局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公安局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公安局2025-202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依据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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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敏
手机:1372007275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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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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