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项目招标情况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目前,项目所需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大桥局电气化公司设物〔2020〕22号《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公开竞谈采购,请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厂家参加竞谈。
2.1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为连接城市南部的东西向填充线,功能为中心城区南部的联络线。线路串联了西部新城、南部新城和净月团。线路起于长春西部新城小开源堡,在2号线双丰站东侧设置6号线双丰站,经长春西站,沿飞跃路、芳草街、华远路、福祉大路、生态大街、天普路、永顺路敷设,终点为长影世纪城,总体走向为西至东方向。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01标段由中铁建联合体中标,工程范围包含双丰站(含)至欧亚卖场站(含)(共6站5区间、1出入线段、1车辆段、1停车场),车站分别为双丰站、长春西站(不含长春西站以完的土建工程)、祝家屯站、岱山公园站、飞跃广场站(含飞跃广场站7号线同步实施部分)、欧亚卖场站;区间:双丰站-长春西站区间、长春西站-祝家屯站区间、祝家屯站-岱山公园站区间、岱山公园站-飞跃广场站区间、飞跃广场站-欧亚卖场站区间;1座出入段线:西湖停车场出入段线;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吴家店车辆段,西湖停车场。01标段划分为七个工区,我公司承建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01标段三工区的机电工程,包含01标段6站5区间、1出入线段、1车辆段、1停车场的机电工程。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01标段3工区机电工程所有车站及区间的通风空调及采暖工程、给排水及水消防工程、动力照明工程、车辆段、停车场相应配套的通风空调及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工程内容(不含吴家店车辆段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相应配套的通风空调及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工程内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01标段3工区机电工程所有车站及区间的通风空调及采暖工程、给排水及水消防工程、动力照明工程、车辆段、停车场相应配套的通风空调及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工程内容(不含吴家店车辆段运用库、联合检修库、综合维修中心相应配套的通风空调及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工程内容)。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包件内容见下表: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备注 |
1 |
长春地铁6号线项目 |
包件1 |
厨房设备 |
清单详见附件4 |
2 |
长春地铁6号线项目 |
包件2 |
电伴热 |
清单详见附件4 |
3 |
长春地铁6号线项目 |
包件3 |
采暖管道及阀门 |
清单详见附件4 |
2.4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有两条以上国内地铁业绩;代理商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为小规模纳锐人,需单独说明,并在报价税率上完整体现;
c、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检验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图、实物样式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d、投标人应提供最近连续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e、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有效ISO9001/ISO14001/OHASA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至少具备一项),有CQC国家质量认证中心、国家高新企业认证和产品节能认证者优先;
f、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g、不接受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h、所有包件需提供:(1)投标方的生产相关证件、产品的性能、质量、技术指标;需提供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等。(2)提供相关产品同类型项目5年内业绩合同复印件3个以上、业主证明原件盖章(如果有)或甲方验收好评证明文件等。
i、不接受代加工或贴牌产品,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报关单和原产品证明文件。
j、提供国家权威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抽样检测报告;
k、提供质保2年以上的质量保障承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
(1)电伴热(包件02)
a、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具备建筑机电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金伍千万以上(不含)。不接受联合体和小规模纳锐人投标;
b、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东北高寒城市地铁电保温业绩合同至少两份(供货及施工),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其中所投发热电缆产品必须为用户需求书所要求的恒功率双芯发热电缆,发热电缆为进口品牌,具有VDE、UL国际认证,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报关单和原产品证明文件(不接受代加工或贴牌产品)。其中所投电保温控制箱须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具有零下四十度低温条件下三小时能正常启动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持有两年以上。发热电缆及电保温控制箱具有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3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供货周期。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附件5“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6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7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厂验,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日。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025年8月2日下午9时00分前。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