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分行业务经营保障用车(商务车)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业务经营保障用车为商务车,拟入围2家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本包件入围家数:2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包件
包件1名称:青海分行业务经营保障用车(商务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A28H999M25075001/01
发包内容:本次采购业务经营保障用车为商务车,拟入围2家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2.4合同估算价:无(此次招标为单价招标,无预算总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截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3.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7.供应商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9被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08时30分至17时3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