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及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22 能源   巴蜀江油燃煤发电   液氨  

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及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能源江油发电厂及巴蜀江油燃煤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507818,招标人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工艺,液氨(氨含量大于等于99.6%)1500吨(本次招标为预估用量,结算时以实际需用量为准);液氨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GB536-88《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的要求,见下表:

氨含量

大于等于99.6
 
残留物含量

小于等于0.4
重量法
水分


 
油含量
mg/kg

重量法
铁含量
mg/kg

 

2.2供货周期:液氨分批次在2020年02月01日-2021年1月31日期间供货,该期间为合同执行期;供货以需方通知在48小时内将液氨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神华四川江油发电厂脱硝氨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ISO9000体系认证,包括危险化学品(含液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的经硝授权书或液氨硝售买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提供该生产商的包括危险化学品(含液氨)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方须具有不少于3辆满足交通、运管要求液氨运输的车辆,自有车辆提供登记在投标单位名下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登记在租赁企业名下的车辆行驶证以及已签订的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3.5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在有效期内承运意向协议或合同。
3.6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6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三个及以上,以上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7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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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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