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26 棚户区改造   黑龙江省   棚户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0108G19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尚志市解放路与河提路交口。
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1481平方米,安置回迁户821户。新建建筑物7栋,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912户,面积7.2万平方米。新建道路及硬化面积4800平方米,绿化面积93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
4.勘察服务期限:1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成果文件。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3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5.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19年1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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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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