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青狮潭至公平公路提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29 改造工程   灵川   公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青狮潭至公平公路提级改造工程№1标段(K0+000~K6+000)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规划函【2019】29号、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19)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灵川县青狮潭至公平公路提级改造工程№1标段(K0+000~K6+000),项目路线起点为九屋镇青狮潭,途径新江、岩山、田心、五美、终点为公平,路线全长14.644KM,在原四级公路上提级改造为三级公路,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公路路基、路面、洞涵及附属设施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采购项目:№1标段(K0+000~K6+000)总预算金额(人民币):约4150万元。
2.3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
2.4 招标的范围为:灵川县青狮潭至公平公路提级改造工程№1标段(K0+000~K6+000)的施工(具体内容包含评审后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
2.5本项目路段划分为:№1标、№2标;
本招标路段为:№1标,桩号:K0+000~K6+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投标人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完工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今):
完成过至少一个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或3000万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
(注: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并以相应的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
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7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以上(含 C 级)。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报名时间:2019年 11月28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 12 月5 日17时30分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8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5 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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