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电机组检修二标段采购变更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一、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火电机组检修二标段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 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华伊卓资热电有限 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 6 家火力发电厂,在 装14台燃煤机组,总容量486 万千瓦,其中包头公司 2×600MW燃煤湿冷供热机组,土默特公司 2×660MW 燃煤空冷纯凝机组,东华热电 2×320MW 燃煤湿冷供热机组,卓资公司 4×200MW 燃煤间冷供热机组,不连沟公司 2×300MW 燃煤空冷循环流化床供热机组,乌达公司 2×150MW 燃煤湿冷循环流化床供热机组。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1702 |
火电机组检修二标段 |
大路电厂#1机组大修、包头公司#1机组大修和乌达热电#1机组大修(详见技术文件)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电机组检修二标段】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设备检修等与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设施(承修、承试)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一级资质(锅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具有不少于3台次600MW等级或以上燃煤机组大修(A级检修)业绩(服务范围须包括不限于机、电、炉、热等专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其他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2-18 09:00到2019-12-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2-18 09:00到2019-12-2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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