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烟气脱硝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烟气脱硝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项目业主为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圩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3台100MW级(6F级)双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有汽机房、辅机楼、燃机房、余热锅炉、烟囱、锅炉水泵间、天然气调压站、检修材料综合楼、主变压器、110kV屋外GIS配电装置、网络继电器及集中制冷加热站、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泵房、机械通风冷却塔等设施。
2.3项目招标范围:()投标人为3台余热锅炉分别设置套烟气脱硝反应装置,同时配套设置1套公共脱硝供应系统,包括尿素储存系统、尿素输送系统等,并提供3台套适用于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余热锅炉烟囱烟气连续排放监测装置、系统与环保数据联网装置、余热锅炉入口烟气连续排放监测装置、余热锅炉脱硝系统氨逃逸检测装置。包括该系统的工艺、仪控、电气系统和相关辅助系统的所有设备材料及系统工程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培训、测试、调试、试运行、验收、资料归档移交、售后服务(含CEMS系统验收合格投运后的一年维保服务)等所有工作(技术规范书中特别说明不属于投标人工作范围除外),以及所有到货设备的包装、储存、保管、运输。中标人以“交钥匙”方式完成本项目。
()招标控制价为¥20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附图。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总价包干(设备材料按现行税率13%计;安装工程按现行税率9%计,如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未开票部分的金额按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招标范围和承包内容不发生变化,则本工程结算价即为合同价(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可以调整的项目除外)。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及危大工程专项措施费,措施项目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除另有约定外,合同所列明的承包人的工作项目(含工作内容或其附属的配套工作)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发包人进行的项目验收。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4项目计划工期:本期工程×1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机组计划于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相继投产。烟气脱硝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的供货及安装须满足机组安装建设进度要求,不得影响机组建设主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投运要求。计划工期: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底移交生产(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开工令为准),合计时间:180日历天。由于本工程的时间紧迫性,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充分考虑设备制造供货周期、施工人员组织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保证有充足的人手和资源满足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赶工加班等为由提出调整单价及合同总价。
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未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问题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7)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个或以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业绩:(1)单机容量6F级及以上燃气机组(或蒸发量65t/h及以上燃气余热锅炉机组)SCR烟气脱硝项目的合同业绩(不限于国内)【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承包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个合同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能清晰显示承包范围、盖章签字页等内容】;(2)3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烟气SCR脱硝改造工程业绩,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50mg/Nm3。投标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及投运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或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da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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