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2020年度危废催化剂处理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31 催化剂   处理   催化剂处理  
项目编号:0624-196237553
受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2020年度危废催化剂处理处置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处理处置单位。现欢迎国内合格竞价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报价。
1.项目编号:0624-196237553
2.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2.1项目概况: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经一段时间运行后,催化剂活性已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需对反应器中的催化剂进行卸出后补充新鲜催化剂,卸出的四种危废催化剂中含有铂、钼、镍、钴等金属具有回收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涉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将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处置单位对2020年度的危废催化剂进行集中处理。
2.2招标内容
合同包号 品目号 危废催化剂名称 产生团队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估数量(吨) 可回收成分及含量 含可回收金属 预估可回收金属含量
1 1-1 废催化剂 生产一团队 HW50 251-016-50 114 NiO 3% 2.36%
MoO3 16% 10.66%
CoO 1.5% 1.18%
1-2 废加氢裂化催化剂 生产二团队 HW50 251-018-50 20 Ni 2.61% 2.61%
Mo 10.45% 10.45%
1-3 重整废催化剂 芳烃团队 HW50 251-019-50 15 Pt 0.30% 0.30%
1-4 重整催化剂粉尘 芳烃团队 HW50 251-019-50 12 Pt 0.30% 0.30%
1-5 废预加氢保护剂 芳烃团队 HW50 251-016-50 6 NiO 3.1% 2.44%
MoO3 5.7% 3.80%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竞价人应配合项目业主完成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并在服务期限内应自备包装物(或由项目业主提供包装物,但包装物的费用应由竞价人向项目业主足额支付),到项目业主指定现场完成现场接收、取样送检、转移(包装、运输和保险)、贮存、处置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质量要求 竞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收集贮存处置程序,严格执行标准作业流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
(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证书中核准经营的范围应涵盖处理、利用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废物类别及代码;证书中所载明的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期限。
(3)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状态受限状态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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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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