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大同二电厂脱硫石膏外运服务(两年)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大同二电厂脱硫石膏外运服务(两年),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0066,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大同第二发电厂共建设六台2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84年至1989年全部建成投产;2018年7月30日,因到使用寿命,#1至#3机组停运。现#4至#6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年产生石膏量约11万吨,实际产量根据发电量的变化而变化。生产的石膏采用自卸汽车清运处置到大同市云州区吉家庄灰场指定地点或自行拉往符合环保要求的石膏综合利用单位。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将#4-#6机组的脱硫石膏(招标人综合利用的脱硫石膏除外)进行外运至吉家庄灰场指定地点或自行拉往符合环保要求的石膏综合利用单位,并进行相应的卫生保洁、负责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及时装运脱硫检修及日常维护清理至石膏仓的石膏等,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相关环保及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的组织。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两项火力发电厂脱硫石膏拉运或粉煤灰拉运或炉渣拉运的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1月13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20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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