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珲春发电厂贮灰场增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珲春发电厂贮灰场增容改造工程已由大唐集团公司以(大唐集团生《2019》957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珲春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珲春市英安镇甩弯子村。
2.2建设规模:大唐珲春发电厂现有装机为2X330MW机组,除灰方式采用水力除灰,现有贮灰场为板石沟山谷灰场。贮灰场六级子坝坝顶标高142.60米,贮灰限制标高140.0m,目前大唐珲春发电厂贮灰场六级子坝坝前的灰面已经达到139.60m,即将达到限制贮灰标高。按《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 5339-2006)的相关规定,坝前灰面达到限制贮灰标高即应马上进行灰场增容改造。贮灰场增容坝体高度为4.9m,坝顶标高为147.5m,限制贮灰标高为144.9m,增容坝体顶标高高出限制贮灰标高2.6m,贮灰场增容改造后可获得贮灰容积323.7×104m3,可满足电厂设计灰渣量贮存4.18年。
2.3计划工期:暂定2020年04月至2020年07月,120日历天,具体由招标方确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贮灰场增容改造坝体、增容改造坝坝基处理、坝肩处理、长珲铁路专线附属建筑基础保护、排水系统、排洪系统、排渗系统、扬尘治理、坝体安全保护、除灰管路拆除、过渡和更换安装、坝体观测设施、检修道路施工,原六级子坝上和原检修道路上的灰管路拆除堆放指定的位置。具体工程范围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5其他: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承担水力冲填灰渣法修筑灰坝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使用用户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具有筑坝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经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其他职务。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报告)。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6.1.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6.1.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6.1.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日9时至2020年3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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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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