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衡水市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CE4-3-2020002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衡水市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PET土工固袋、石笼网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四程[2017]136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衡水市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河北省衡水市主城区,项目类型为PPP项目,项目造价为37454万元,项目主要包括胡堂排干及闸西干渠施工区段的水系修复及沿岸景观绿化施工。
胡堂排干工程范围自赵圈镇至前进街,长11.54km。本工程需对现状河槽进行清淤并适当调整河槽断面型式;新建行车道路8.34km;新建5m*40m生产桥5座;重建胡堂排干暗涵段首端前进街节制闸;维修东滏阳排涝站及接建东滏阳节制闸;改建前铺节制闸;新建前铺挡水闸;重建前铺倒虹吸;修建液压坝1座及两岸景观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闸西干渠工程范围自班曹店排干至滏阳河,全长3.095km。工程需进行底泥清淤并适当修整恢复河道断面;新建行车道路6.19km;河道改造提升5.497km,拆除原河道浆砌石护砌及二级平台,河道边坡改为1:1混凝土生态框护岸。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4.5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同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包件。
4.6投标人必须是已在鲁班网上进行注册的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03月11日18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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