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哈密燃机发电项目新建燃气锅炉及现有燃气锅炉改造工程 | 计划开工日期(浇筑新建燃气锅炉第一罐砼):2020年05月18日。新建燃气锅炉整套启动试运(72+24h)计划于2020年10月25日前通过并移交生产,现有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调试完成并整套启动试运(72+24h)计划于2020年12月25日。本工程计划按两阶段实施,控制总工期220日历天。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 项目地点 | 文件价格(元) |
1 | 2020-QD-SHDL-0000-1-0007-1/1 | 哈密燃机发电项目新建燃气锅炉及现有燃气锅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1批 | 新建一台200t/h级燃气锅炉、配套脱硫脱硝(含新老系统衔接、相关辅助公用系统的改造),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投产试运行、竣工验收、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缺陷维修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2020年05月18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72+24h)通过并移交生产 | 新疆哈密伊吾县淖毛湖镇 | 1000 |
现有一台200t/h级燃气锅炉改造(含新建脱硫脱硝、新老系统衔接、相关辅助公用系统的改造),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投产试运行、竣工验收、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缺陷维修等工作。 | 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改造施工调试,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72+24h)通过并移交生产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哈密燃机发电项目新建燃气锅炉及现有燃气锅炉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含联合体)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一级资质,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业绩要求: 1.具有9E级及以上燃机投产业绩,且近五年内具有4台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工程建安项目投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投产证明);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第一条业绩要求,且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应具有近五年内2台10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体工程设计投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投产证明)。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证明满足投标资格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和用户使用证明(验收记录等)。另外,投标人提交的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必须为投标人与业主或EPC总承包商签订的同类产品合同。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是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代建人与本工程的代建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有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同为一个行政任职体系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