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1 浙能电力   工程总承包   发电厂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ZJTY1020033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经台州市椒江区发改局台电函【2020】5号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3*100t/d。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075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计划于2020年11月底投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建设污泥干化线三条,以蒸汽作为热源,每条生产线均能处理100t/d的湿污泥,使污泥含水率从80%降至35%。同时预留1条100t/d污泥干化线的扩建位置,公用系统按照4条处理能力设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包括从湿污泥储存开始到干化后的污泥送至输煤皮带为止的整套污泥干化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启动试验、资料归档、消缺和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2016年3月1日以来)具有3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环保工程或火力发电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范围内容的页面,以及投产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1人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至2020年4月1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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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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