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0-2021年测井工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0-XN320-FW1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0-2021年测井工程服务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0-2021年测井工程服务采购(二次)。
2.2项目概况:目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常规气、页岩气等领域测井工作量大,作为测井主要支撑单位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测井设备、队伍较为紧张,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按照产能建设要求,测井施工井多,且相对集中,根据集团公司部署要求,现对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0-2021年测井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金已落实,预估金额2000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测井招标的工程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以及工区地点(金华-秋林-八角-中台山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绵阳市三台县、盐亭县、游仙区,德阳市中江县、遂宁市射洪市,南充市南部县、西充县、阆中市等四市八县,距离成都市150-300km)。工作目标为工区内致密气地层,主要目的层为沙溪庙组和须家河组陆相碎屑岩地层,沙溪庙组地层埋深一般<3000m,须家河组地层埋深一般<5000m,地层温度<120℃,地层压力<100MPa。地层流体为地层水、天然气及少量凝析油,天然气不含硫化氢。钻井泥浆体系包括油基和新型水基,井型包括直井、定向井、水平井。
2.3招标范围: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工程技术服务,内容包括常规测井、特殊测井、固井质量测井等作业及资料处理解释、A1系统资料录入等工作。
根据招标人年度工作需要,对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工作量,预计20口井,预估金额2000万元进行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常规测井、特殊测井、固井质量测井等测井作业及资料处理解释、A1系统资料录入等工作。本次招标有效期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一年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年度合同(考核表见附件1)。投标人提供的测井队统一纳入招标人日常工作安排,由招标人直接安排施工队的生产计划。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实施常规测井、特殊测井、固井质量测井等作业及资料处理解释、A1系统资料录入。
2.4本次招标控制价:西南司造价22号文、2019年10月发布的“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钻井系统工程市场化定额(试行)”为控制价(该定额测井部分扫描件见附件2)。
存储式测井参照“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钻井系统工程市场化定额(试行)”里“引进成像”测井系列进行计价;如果2020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造价中心针对存储式测井发布新的计价标准,则以新的计价标准为准。不含税价。
报价方式:在市场化定额基础上报整体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为负数,否则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2.5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以及工区地点(金华-秋林-八角-中台山地区,包括但不限于绵阳市三台县、盐亭县、游仙区,德阳市中江县、遂宁市射洪市,南充市南部县、西充县、阆中市等四市八县)。
2.6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一年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年度合同(考核表见附件1)。
2.7服务要求: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国家标准或者相关工程行业标准,优先满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一单位颁发的测井工程服务企业资质:a.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b.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c.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以上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不需办理企业资质的,则只提供队伍资质即可。
投标人本次投标拟派遣的作业队应取得以下任一单位颁发的测井工程服务队伍资质:a.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b.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c.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只可提供一支队伍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服务内容)。若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的,应提供颁发管理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投标人应在框架协议签订前完成手续,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取得的,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8、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遣的作业队所有施工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至少2名人员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测井队长、操作工程师、绞车工)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年。人员总数不低于6人,须提供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时间证明材料(简历表)。
须配备至少1名测井解释人员,其不算作此次招标测井队伍人员。
*9、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派遣的作业队主要设备为不低于ECLIPS-5700或LOGIQ的测井系统,且拥有过钻杆存储式测井设备。年限不得超过10年。且对于仪器主要部分经过大修或升级更新的设备,大修或升级更新后设备性能应高于出厂时的技术指标。
须提供设备的铭牌等能够证明设备年限的佐证资料,经大修或升级更新的设备需提供相关设备性能的证明材料。
*10、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石油天然气测井施工业绩。该业绩不包括设备租赁业绩。
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若无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盖章有效)。以上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
投标人拟派遣的作业队,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有测井施工业绩,每年施工次数不少于6井次。该业绩不包括设备租赁业绩。
须提供业主签字和施工单位盖章的测井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或类似现场工作量证明材料,或其它可以证明业绩的材料。均为扫描件即可。
*11、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18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8日10:00:00至2020年5月6日11:59:59报名,招标文件售价共为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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