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惠州核电项目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08 中铁二局   核电   惠州核电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2020)租招21
现邀请各单位参与本次(编号:ZTEJSGS-(2020)租招21)公开招标,具体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为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惠州核电项目塔吊租赁,项目塔吊租赁已具备租赁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塔吊租赁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租赁商参与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公开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综合办公楼为太平岭核电厂配套设施,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东头村太平岭核电厂厂前区,西北距惠州市约76km、距惠东县城约43km、距黄埠镇约6.7km。综合办公楼为5层建筑,建筑面积约为26704m2,建筑占地7447m2,建筑高度21.9m(包架底层架空停车1820 m2、行政仓库970 m2,底层层高5.1m25层层高4.2m)。餐厅为3层建筑,面积7720.8m2,建筑占地2870m2,建筑高度17.1m(包含室外楼梯和连廊面积,12层层高6.0m3层层高4.8m)。综合办公楼和餐厅之间由连廊连接。主要为太平岭核电厂日常生产办公场所,及外部人员接待场所。基础形式为桩承台,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设备租赁内容: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1.本次租赁范围: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惠州核电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需租赁的塔吊设备;
2.2.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运行、操作、进出场、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备案、预埋、保养、吊车费、安全费、基础图纸、安装完成首次检测费用、第二年复检、增加附着检测费、税金、检查、验收、取证、塔吊附着及标节加工、运输、安装、拆除、防台措施费等全部范围,且塔吊司机及指挥需提供具备合法有效的操作证件;提供电源二级配电箱以下每台塔吊专用电缆及开关箱(开关箱至施工现场塔吊专用二级配电箱的电缆由租赁商方提供),开关箱必须要求带内门。
2.3.预计租期:6个月,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并结算为准。
2.4.人员要求: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为准,塔吊配操作司机4人、司索信号工4人、常驻现场维保人员1-2人。安拆人员、维保人员由租赁商方负责,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塔吊司机和指挥由招标人负责,若招标人无法配备,租赁商可提供相应具备资质人员;
2.5.计价方式:按月结算,不足一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按30/月);租赁商提供相应的公司资质。
2.6.所有租赁设备必须是出厂五年以内,同等条件新设备优先。
三、设备需求一览表:
机械设备租赁概况(包件1)

设备类别
包件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
设备厂家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拟租期(月)
承租方
安装日期
塔吊
包件TD-01
塔吊
6013,5年内设备
不限

2
6
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惠州核电项目部)
暂定2020 061日起(具体交货数量及日期以承租方需求计划为准)
塔吊
65135年内设备
不限

1
6

四、招标方式
本次租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租赁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2万元。
七、出租人资格要求
6.1 通用条件
6.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具有公开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设备种类较多,租赁价格低廉、服务优质、且和“公开招标单位”及其子公司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供应商。
   6.1.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6年以内;具有履行租赁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6.1.3
租赁业绩要求:出租人须提供本公司2017-2019年的租赁业绩。
6.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7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公司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6.1.5
施工能力要求:出租人须具备报价设备租赁能力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6.1.6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1.7其他要求:出租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招标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6.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1.9 出租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出租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2) 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6.1.10出租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6.1.1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①满足通用条件的供应商;
②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③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所有设备出厂日期不得超过5年。
④需具备提供设备延伸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⑤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⑥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获取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出租人:请于2020051217:00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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