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中期票据(MTN)信用评级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谈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中期票据(MTN),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信用评级机构,采购人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特邀请潜在申请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中期票据(MTN)信用评级机构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本次中期票据(MTN)预计申报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债务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批文为准)。现对该项目进行选聘信用评级机构负责对此次发行中期票据(MTN)进行债项评级、主体评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并开展存续期内的债项跟踪评级工作等相关服务。
2.3竞争性谈判范围:负责对此次发行中期票据(MTN)进行债项评级、主体评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并开展存续期内的债项跟踪评级工作等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不超过5年(可含权,最终以募集说明书中期限为准)。
2.5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2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用评级机构。
3.3申请人需要同时获得如下监管机构认定的业务资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从事全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格;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可的从事全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
3.4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项(含1项)中期票据发行的信用评级工作;(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需提供首页及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
3.5申请人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②诚信承诺: 近三年(2017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重大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重大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获取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 2020年5月22日, 每日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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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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