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委托维护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03 新能源   能源   光伏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对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委托维护外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东省高青县。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20062
标段名称: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委托维护外委项目。
招标范围:
山东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青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升压站、送出线路维护、光伏区的维护、定期检修、预防性试验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投标人应按标段单独打款,不得与其他标段合并打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或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9.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11.投标人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三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具有电工证。
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3个35kV及以上光伏电站检修维护业绩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见公告附件2,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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