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厂房零星维修、零星工程、防水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厂房零星维修、零星工程、防水维修等项目的实施。
2.1标段名称: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厂房零星维修、零星工程、防水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惠众街与海翔路交汇处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GB1、GB2压力管道施工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所承担的厂房维保、防水施工业绩(提供至少3份业绩证明)
人员响应:投标人随时响应的维修人员不少于7人,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提供相关保险合同),并作出承诺。
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入厂维修人员无职业病史、无明显残疾(跛脚断指等)、身体健康;投标人须承诺维修人员有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保额70万元以上)(提供承诺书)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B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职称)、安全员1人及以上、焊工2人及以上、电工2人及以上、有登高证的人员2人及以上;以上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2 20:00至2020-7-10 16: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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