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炉煤烧嘴及烧嘴罩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10 河南龙宇煤化工   化工   煤烧嘴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炉煤烧嘴及烧嘴罩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Q-ZBB-2020081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炉煤烧嘴及烧嘴罩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河南永城龙宇煤化工一、二期煤气化装置,共有壳牌气化炉1台、五环气化炉2台;计划在2020年10月份大修期间对煤烧嘴及烧嘴罩进行全面检查,视检查情况进行更换(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现进行公开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气化炉煤烧嘴及烧嘴罩更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3.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3.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3.3.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具有所招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
3.8.2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大型煤化工相似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11日8时00分到2020年8月18日17时00分
4.2 投标服务费: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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