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集团30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10KV配电(间隔、线路部分)供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0-08-26 工程设计   设计   程设计施工一体  
编号
JKMDC2020080063
招标项目名称
正大集团30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10KV配电(间隔、线路部分)供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
   
建设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兴川投资有限公司
原公告标题
正大集团30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10KV配电(间隔、线路部分)供电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招标条件:
     
昆明市东川区兴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的“正大集团30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10KV配电(间隔、线路部分)供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工程的永久用电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项目总负荷计算为10050KVA,四方地变电站内扩建两个10KV出现间隔,新建两台环网柜;新建一条电缆通道,总长520米;敷设两条10KV电缆,总长1560米;新建两条10KV架空线路,总长22610米;新装6台断路器。
2.2招标范围: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过程中的相关伴随服务,负责供电方案(供电通知书)批复、供电设计图纸审查意见等办理工作,成果文件通过供电部门审查。施工: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组织相关检测、验收及协调工作等,确保用电工程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2.3总投资:1165.7万元
招标规模:11070000元
2.4资金来源:自筹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紫牛村
2.6计划开工时间:2020-09-15
计划竣工时间:2020-12-30
2.7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1)工期:90日历天。
(2)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云南省、昆明市关于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并一次性通过审批。
施工质量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相关工作,一次性验收合格,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GBJ53/T-24-2008)中优良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和管理。工程质量验收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按照供电部门相关要求验收合格,且满足招标人有关要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号)
3.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其他: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3.5.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核发的电力设施承装许可证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核发的电力设施承装许可证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3.5.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输发变电),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电力方面专业)。
(3)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
3.5.4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关经验,配备的专业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3.5.5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同时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须作出声明函,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失信信息材料最终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导入评标系统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3.5.7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7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类似业绩指:10kV(或以上)电力行业设计业绩,须能清晰反映为企业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指: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施工业绩,须能清晰反映为企业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初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资料。(若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提供1个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初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资料。)
3.5.8诉讼及仲裁:如实声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声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如涉及相关诉讼,须声明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9省外企业要求:省外入滇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3.5.10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1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业绩、人员证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3.5.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除符合本条第3.5.1-3.5.11项要求外,还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26 14:05至2020-09-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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