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龙潭沟风电场50MW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08 风电场   风电   江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沅江龙潭沟风电场项目已由湖南省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7】67号文件核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沅江丰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TCZY-2021-01-JS008
2.2项目名称:沅江龙潭沟风电场50MW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湖南省沅江市
2.4项目概况:
2.4.1地理条件:沅江龙潭沟风电场位于益阳市沅江市漉湖芦苇场(隶属沅江市,正科级编制)内,距离沅江市约55km,距离益阳市约70km,距离长沙市月90km,距离岳阳市约50km,临近洞庭湖,每年6月-8月,丰水期场址会被淹没。核准容量为50MW,拟安装17台3MW风机,与柴下洲风电场(共100MW,一期50MW,二期50MW)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新增1台50MW主变。
2.4.2建设规模:装机容量50MW级,建设风力发电站及附属配套设施。
2.4.3项目总投资:约4.4亿元。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包括沅江龙潭沟风电场的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地方关系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或者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
(2)财务要求: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投标人近3年需具有至少3个48MW及以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同时具有近5年来从事过至少2个48MW及以上风电总承包工程的业绩。
(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职称或电力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01月29日9时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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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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