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公路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 交通审发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普通省道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省道308线K128+700处(福银高速公路滚泉收费站西侧1.3公里处),由东向西偏南布设,终点K141+160位于白马乡街道东侧,顺接省道308线,路线全长12.46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中K133+600-K135+800段因旧路纵坡较大,实施改线降坡优化设计,其余路段沿旧路布设,局部进行优化设计。 2.2招标内容:沥青的采购、配货、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共设1个包件,计划交货日期为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且在宁夏地区建有沥青库。 3.3投标物资供应商年销售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8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四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9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四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4.2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