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民航华北函〔2019〕272号、民航华北函〔20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2条间距2000米的平行跑道及滑行道系统,南跑道飞行区等级指标4F,长3800米、宽45米;北跑道飞行区等级指标4E,长3400米、宽45米。主降方向均设置II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以及跑道、滑行道助航灯光系统,站坪照明及机务用电工程,飞行区的供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FXQ-MSZH-01~03)标段施工,分为三个标段: 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FXQ-MSZH-01)标段施工 南半场助航灯光(航站楼中轴线以南的助航灯光)、2#灯光主变电站(含运控中心)工艺工程、2#灯光次变电站工艺工程、飞行区1#开闭站(兼变电站)电气工艺工程、飞行区2#开闭站(兼变电站)电气工艺工程、1#货运车库变电站电气工艺工程、3#小区总变电站电气工艺工程、机坪塔台变电站电气工艺工程、由南半场开闭站供电的围界安防供电工程、包括以上项目的设备、材料(含检测)的采购(不含甲供乙装设备)、安装、调试(含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供设备清单。 全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单灯监控系统(仅含系统)、调光器设备的集中采购;南半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单灯监控系统、调光器安装、检测、调试(含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工程内容;负责牵头全场助航灯光监控组网及系统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供设备清单。 南半场2#灯光主变电站房建工程及室外小区工程、2#灯光次变电站房建工程及室外小区工程。 甲供乙装的设备包括:变电站、开闭站、箱变内400V开关柜出线及以上的电气工艺设备(含高压柜、低压柜、直流电源柜(直流屏)、有源滤波、静止无功补偿器、变压器、柴油发电机(含配电柜)、UPS系统、UPS蓄电池检测系统、密集型母线槽,10kV箱式变电站(含电力监控),电力监控系统及信号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计划总工期:579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FXQ-MSZH-02)标段施工 北半场助航灯光工程(航站楼中轴线以北的助航灯光)、1#灯光主变电站工艺工程、1#灯光次变电站工艺工程、10#哨位岗亭变电站电气工艺工程、飞行区3#开闭站(兼变电站)工艺工程、飞行区4#开闭站(兼变电站)工艺工程、由北半场开闭站供电的围界安防供电工程,包括以上项目的材料(含检测)、设备采购(不含甲供乙装设备、一标供二标装的设备)、安装、调试(含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系统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北半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单灯监控系统、调光器安装、调试(含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工艺、设备及系统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配合一标做好整体调试。 北半场1#灯光主变电站房建工程及室外小区工程、1#灯光次变电站房建工程及室外小区工程。 一标段供货二标段安装的设备:北半场助航灯光站内监控系统、单灯监控系统(仅含系统)、调光器设备。 计划总工期:579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FXQ-MSZH-03)标段施工 新机场飞行区所有的站坪照明及机务用电工程、飞行区充电设施工程。包括以上项目的设备、材料(含检测)、采购(不含甲供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试验)、试运行、人员培训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供设备清单。(不含电缆排管划入航站楼一标段的内容) 甲供乙装的设备包括:飞行区充电设施工程内的充电桩、集中充电站、充电设施智能监测平台以及箱式变电站(含电力监控)。 计划总工期:61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016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4E级及以上民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及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列明的同一建造师负责多个建设项目要求除外)。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2018年12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没有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可就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FXQ-MSZH-01~03)标段施工三个标段中可报名任意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2-01-07 14:00:00至 2022-01-07 14: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2-01-07 14:00:00至 2022-01-14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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