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公安局207国道、234国道综合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Y-202206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公安局207国道、234国道综合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县 建设规模:在207国道岳飞城、五里铺北、五里铺南、十里铺北、十里铺南、砖桥区间、234 国道范家台超检站、李市北、李市南、东风桥区间建设区间测速电子抓拍系统;在207国道五里铺交叉十字路口和207国道十里铺交叉十字路口分别建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信号自动配时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在207国道岳飞城、五里铺北、五里铺南、十里铺北、十里铺南、砖桥区间、234 国道范家台超检站、李市北、李市南、东风桥区间建设区间测速电子抓拍系统;在207国道五里铺交叉十字路口和207国道十里铺交叉十字路口分别建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信号自动配时系统和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1 00-00-00 合同估算价:404.49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5月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4)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企业信誉要求: (5.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5.2)投标人有作出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时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承诺;(6)本项目必须分包,中标后必须将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当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须提供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意向协议合同金额比例不足40%或分包单位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30日 08时3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