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国际粮食集散中心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位置位于33#泊位后方,陆域占地总面积约2.5万m²,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28000㎡;主要包含粮食仓储区和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拟在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建设约30万吨容量的筒仓,并对32#、33#泊位工艺系统进行优化提升,两个泊位设计年周转量580万吨。新建筒仓群由45个立筒仓(单个立筒仓容量约为6090t)和22个星仓(单个星仓容量约为1410t)组成,新建筒仓年周转量为290万吨;粮食仓储区平行码头建设,分为4组,北端筒仓组3排3列,其余3组筒仓均为3排4列,仓内直径16.5m,每组筒仓外壁净间距3m。筒仓群南侧自西向东布置装车楼2座(4#装车楼、5#装车楼)、4#变电所、工作塔、4#转运站等生产辅助设施,筒仓区四周布置环形道路。
2.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国际粮食集散中心一期工程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GJSL-SCFJ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上述连云港国际粮食集散中心一期工程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施工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主要包括:筒仓、工作塔、装车楼及装车相关设施、转运站、地磅、变电所、消防泵站、道路铺设、采制样塔和除铁器平台基础及BIM技术应用等;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②监理签发的开工令起6个月内完成筒仓部分桩基施工;
③监理签发的开工令起14个月内完成筒仓主体、工作楼主体施工;
④监理签发的开工令起16个月内完成装车楼、变电所主体施工;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4)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施工单位编制总体施工组织方案以及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经专家及施工涉及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确定,原则为保证施工生产安全以及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生产作业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包含港口建构筑物),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项目经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包含港口建构筑物)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3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专职安全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5名专职安全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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