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电信鼓楼、长乐路、游府西街、汉中门、龙江机房中央空调机组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3-17 机房   空调   中央空调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南京电信鼓楼、长乐路、游府西街、汉中门、龙江机房中央空调机组维保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2023年南京电信鼓楼、长乐路、游府西街、汉中门、龙江机房中央空调机组维保服务项目,维保范围为中央空调主机至末端空调第一个阀门(含),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模约75万元(含税)。
1.1.3服务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号、长乐路9号、游府西街8号、汉中门大街29号、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9号。
1.1.4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南京电信相应服务要求。
1.1.5技术标准要求: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服务期:12个月。
1.2.3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维保服务。
1.2.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请登录)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75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须提供参选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参选人最新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等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经验: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承担过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的类似维保服务业绩。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须提供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必须对应,时间、金额以订单下达或发票开具为准,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中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和5名维护保养工程师,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团队人员均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
(2)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1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2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至少1人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至少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类),可一人多证。
提供①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邮箱和岗位、身份证、相关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近6个月参选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合同与社保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则另须提供参选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的委托协议或人事代理合同。
2.1.4参选人须承诺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1.5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满足即可。
2.1.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注:参选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暂停其参与南京电信的相关采购活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中选/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中选/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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