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EPC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弱电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弱电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95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装饰装修材料工程,节能工程,院区内室外配套工程(室外设施和室外环境、铺装、道路、绿化,机械停车,院区内对应的小市政管线、管廊),医疗气体系统、医疗设备基础、医疗设备的二次配电、二次供气的施工等。本项目总投资1.49亿元。计划总工期为10个月。
2.2招标范围: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弱电材料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200万人民币以上;提供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清晰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条及以上在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无不良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
3.1.7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0-2022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2020-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0-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或招标人列为黑名单的响应单位。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一份用户出具的产品履行合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方舱医院三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弱电材料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 年04月25日至2023 年05 月03日,每日09 时至17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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