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号线、3号线公网覆盖5G改造项目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4 5G   地铁   改造  
深圳地铁1号线、3号线公网覆盖5G改造项目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深圳地铁1号线、3号线公网覆盖5G改造项目施工服务】。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深圳地铁1号线、3号线5G改造施工服务。具体线路情况如下:
(1)深圳地铁1号线公网5G改造工程起于罗湖站,终于机场东站,线路全长40.88公里,地下段约37公里(后瑞、机场东为高架站),共有30个车站,其中地下站28个。
(2)深圳地铁3号线公网5G改造工程起于益田站,终于双龙站,线路全长41.94公里,地下段17.32公里,共有31个车站,其中地下站15个。本期工程建设3号线地下段隧道区域,合计17.32公里。
其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范围为1号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招标范围为3号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范围为1号线、3号线等既有线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内(含机房至隧道部分)光缆敷设、成端、调测等,隧道内信源设备安装调测及机房内系统设备调测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范围为1号线(会展中心-机场东段)、3号线物业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请点、夜间配合等)、隧道天馈线系统、隧道配电系统、机房配套施工、调测和交付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协调运营商施工单位的人员及材料进场。中标人须配合地铁三权移交前完成本工程的开通测试、故障处理、交付验收及后续遗留问题处理,且施工严格遵守地铁相关规定。
1.2建设规模:项目标的预算为不含税2938.187729万元,含税3204.38712万元。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预算金额。各线路招标人投资预算情况:
序号
线路
招标人
标段预算合计
广东铁塔
深圳移动
深圳电信
深圳联通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1号线
781.756278
852.465269
547.011150
596.242154
333.073028
363.477690
/
/
1661.840456
1812.185113
2
3号线
472.520180
515.270882
380.185815
414.402538
/
/
423.641278
462.528587
1276.347273
1392.202007
项目标的预算
2938.187729
3204.38712
注:(1)工程项目的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审定下达的投资计划(包含调整计划、增补计划在内)和工程建设任务书为准。(2)各招标人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须对每一个招标人负责。招标人项下四方独立行使相关招标项目的权利,各自承担相关招标项目的义务与风险,四方不存在合作、合伙或代理关系,亦不承担连带责任。
1.3实施地域:深圳市内。
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各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各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铁塔保修期限为工程终验后个月。电信、移动、联通保修期按合同约定。
1.8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9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各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实施区域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标段1
深圳地铁1号线
1661.840456
1812.185113
2
标段2
深圳地铁3号线
1276.347273
1392.202007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就1个或多个标段同时参与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中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复用一套人员、仪器仪表、安全设备,但标段内三类安管人员不允许复用。
1.10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辅助材料(除POI、漏缆、T型螺栓、电缆等甲供材料外)、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材料需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为甲供或甲供材料为乙供)。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90.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查询截图;②若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③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06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定义:新建漏缆分布系统的地铁公网通信覆盖系统工程施工项目),要求完成已验收的公网覆盖施工地铁线路地下正线里程合计公里数不低于60公里。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同时提供线上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金额,不计入。原件备查。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新建漏缆分布系统的地铁公网通信覆盖系统工程施工地铁线路地下正线里程公里数、已验收等情况,资料不全或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或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名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4】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以上三类安管人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包含证企相符资格证书、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2023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②须提供三类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查询网页查询结果截图。③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网页查询结果截图。若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④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各招标人管理规定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深圳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2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或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2.6控股管理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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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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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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