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金沙酒业2023年红缨子1619号糯高粱协同采购项目二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5 贵州金沙   酒业   高粱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   建设地点:贵州######县大水   项目规模:品种:外地红缨子1619号糯高粱  预计需求数量:外地红缨子1619号糯高粱185吨。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H********SZ0009   项目名称: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   标段名称:金沙酒业2023年红缨子1619号糯高粱协同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内容和范围:品种:外地红缨子1619号糯高粱   预计需求数量:外地红缨子1619号糯高粱185吨。   交货期/工期:交货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委托**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三)与华润雪花****集团及其子合作过程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2.业绩要求:/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站(********)中,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近3个月的完整版“****信用中国”站下载的信用中****国报告或者站截图文件。  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有5000吨及以上高粱仓储储备能力(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提供1年及以上的有效仓库租赁合同);为保证高粱供应,避免因特殊原因导致供应商不能及时供应高粱  2.投标单位需具备高粱加工配套设备(配套设备:筛选整理设备、传送设备、对辊破碎机设备),粮食日加工能力及破碎能力不低于200吨,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作为依据;  3.供应商主体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在采购部下发采购订单要求送货后中标供应商须在48小内按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5.在开标前5天,投标供应商需按要求送相应高粱样品各6斤至金沙酒业(样品采取邮寄的方式)。  6.每批次高粱在出厂前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并随货发送。在首批供货前须向金沙酒业采购部提供该批次高粱的第三方CNAS/CMA资质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以金沙酒业新下发的高粱标准执行)。若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或者报告不符合要求,不予验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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