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锦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个县:五原县、磴口县,4个旗: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等地分别建设99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 ,由150块单晶转换率为 21%的太阳能组件, 逆变器,并网箱等设备组成,模式为全额上网。
2、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个县:五原县、磴口县,4个旗: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等
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100兆瓦;二标段:50兆瓦;
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EPC),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 设备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及施工,电网接入手续的办理、电能质量的检测、交接性试验等直至项目验收交付运行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等。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整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负责图纸审查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包括房屋检测及其他勘察工作,出具或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相关报告。
(2)设备: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二次搬运及保管等。
(3)安装、调试及施工:场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
(4)工程协调与技术服务:完成本项目供电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
购买建设期工程的一切险,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工作,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的范围。本项目须保证网测电源与自由电源切换时各泵站内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在交付运行前须符合光伏发电的相关验收规范,
符合项目所在地电网并网的相关要求。
5.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
注:工期包括设计周期、施工工期、设备采购、安装、验收至交付发包人使用,
具体工期节点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工期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
8.最高投标限价:每瓦不得高于2.8元。
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且只有一个;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给定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须提供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总承包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由同一人承担。
4.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份“信用中国 ”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为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本项目关于“信用信息 ”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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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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