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兴联商贸有限公司215.0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兴联商贸有限公司215.0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采购编号:JRD-01-GC2024001)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服务机构为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中和”理念,旨在2060年前,中国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产业调整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经过经济效益测算以及与东莞东聚电子电讯制品有限公司商务谈判,由我司投资建设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兴联商贸有限公司215.0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49.00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一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3月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号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镇区

标书费(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兴联商贸有限公司215.0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

1

49.00

49.00

塘厦镇

/

/


(二)采购范围:按照总价包干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安装、调试,满足本工程的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

上述项目的并网光伏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甲方提供的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并网柜、交流电缆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电缆桥架、运维通道等。

投标方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投标方不得以招标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便于运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以及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的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并网柜、交流电缆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包商负责提供的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有效性: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分包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本身),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计价依据:(1)定额套用:《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20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2018年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估价表》、《2018年版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

(2)取费标准:执行《转发电力工程计价依据营业税改增值税估价表的通知》(粤电定〔2017〕3 号)及其他相关文件和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编制基准期价差:执行施工期间广东省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

(4)工程税金执行国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税率最新的计算标准。

(5)电力定额中的乙供未计价材料或非电力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若部分材料在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价中无体现则参考施工期间的市场价。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结算方式: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工程结算总价=投标人投标价格±业主单位认可的施工变更。

(七)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八)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总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2.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

(1)中标人若进行劳务分包,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

(2)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 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中标人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必须由农民工本人填写,字迹清楚、信息完备(甲乙双方均已签字、盖章),严禁存在代签情况。

(5)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内容应明确计酬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具体应支付日期等。

(6)中标人应将建筑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原件提交招标人备案,建筑工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要在有效期内,过程中如有更换,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进行更替。

(7)如发生恶意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非法“讨 薪”、寻衅滋事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

3.工期保障要求及滞后罚款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建设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建设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全额赔偿。

(4)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建设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建设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建设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建设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建设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若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别五级或以上资质。

3

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3年1月16日17时至2024年1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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