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总干线与烟长高速交汇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0 供水   监理   中部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总干线与烟长高速交汇工程(监理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总干线与烟长高速交汇工程(监理招标);

2.2建设规模:依据《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引松供水工程总干线88+553.00~88+808.00m设计流量为27.2 m3/s,双管,管径4.0m,原管材为PCCP.

本次设计拟对引松供水工程总干线88+553.00~88+808.00进行改建,管径、管中心线高程与原设计一致。

2.3招标控制价:106.6780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的沃土村;

2.5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要求;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参与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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