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大气污染监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06 环境   大气污染监测   生态环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BZZPGP********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 注:【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为371********619********5】 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邹平分大气污染监测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A01包:********万元;A02包:********万元;A03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A01包:********万元;A02包:********万元;A03包:********万元。(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各标包控制总价及控制单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投多个标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A01包:签订合同后100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A02包:签订合同后300日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A03包: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4、采购内容:A01包:###市VOCs污染排放企业调查,并建立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A02包:#####路移动机械尾气登记、检测、挂牌服务;A03包:修订完善2024###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之日止。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国内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②本项目兼投不兼中;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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