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000元/吨,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5、采购需求:阜宁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地址:(请登录)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合同项目下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江苏省生态环境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取得经营许可证时间两年以上。经营范围应同时涵盖HW49其他废物(900-047-49)类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提供书面证明)
(2)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若投标人无运输资质,需提供与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驾驶和押运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明信息。(提供书面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 2024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7: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