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化验用品(非危化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化验用品类物资,主要包含化学试剂、标准物质、玻璃器皿、耗材等化验用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供货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各采购公司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2)分批次供货。合同供货期内,接各采购公司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各采购公司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
(请登录)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其他:中标人须与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泉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分别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化验化学试剂或化验标准物质或化验耗材的供货业绩;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
(1)接受代理商投标,不要求提供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3.2.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